高台县湿地局落实长效监管机制,确保黑河湿地资源安全
高台县湿地局坚持“生态优先,保护第一”的原则,持续加大资源保护力度。一是长效监管,实施严格的湿地保护管理。研究制定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(高台段)管理的决定》《关于建立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(高台段)生态保护治理长效机制的意见》《高台县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》《高台县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成效监管工作制度》和《张掖黑河湿地(高台段)生态保护联合执法制度》等长效保护意见,并在巷道镇、城关镇、合黎镇、宣化镇、黑泉镇、罗城镇等6个镇成立了湿地生态保护站,进一步靠实责任、明确职责,通过定期检查、随时巡查等方式,加大执法巡查检查力度,加强了黑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监管,形成全方位、全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,确保了湿地资源安全,持续推动黑河湿地保护区生态修复保护。二是采取措施,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制。积极开展湿地资源管护协议签订工作,明确管护职责,并将管护责任层层分解落实,将全县湿地保护区管理范围划分为5块,聘请协管员5名。三是加强依法管理。积极开展社区共建共管工作,严格执行保护区巡护管理制度,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、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检查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