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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执法监管    有效保护湿地

高台县湿地局自2012年10月成立以来,县委、政府对湿地资源保护工作高度重视,狠抓湿地资源保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一是积极配合县属各部门,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》、《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》等湿地法规,加大联合执法力度,全力整治各类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。二是严格执行保护区巡护管理制度,科学设定湿地保护站点,落实管护人员,完善各项管理制度,加强湿地防火等应急预案体系建设,制定工作标准,完善责任制考核等机制,推动湿地保护工作科学化、规范化发展。三是切实加大湿地执法监管。组织开展打击毁湿开垦等破坏湿地资源行为专项治理工作,对毁湿开垦、乱捕乱猎湿地野生动物、乱采滥挖、倾倒污物、乱排污水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清理整治,积极查处违法征占用湿地、毁湿开垦等湿地违法案件,查处结案率达100%,确保了湿地资源安全。四是科学划定湿地保护与开发的边界或红线,将湿地的保有量、自然湿地的保护率等指标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,与绩效工资奖惩挂钩,严格考核,认真落实湿地保护的主体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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