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台县湿地局强化监管,确保湿地资源安全
高台县湿地局强化监管,确保湿地资源安全
高台县湿地局坚持“生态优先,保护第一”的原则,持续加大资源保护力度。一是完善制度,实施严格的湿地保护管理。县湿地局结合黑河湿地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实际,提请县政府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(高台段)管理的决定》,确保湿地保护更加有章可循。二是采取措施,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制。积极开展湿地资源管护协议签订工作,明确管护职责,并将管护责任层层分解落实,将全县湿地保护区管理范围重新划分为5块,聘请协管员5名。三是加强依法管理。积极开展社区共建共管工作,严格执行保护区巡护管理制度,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、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检查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。(周振兴)